男人離婚為什麼想維持和孩子關系
發布時間: 2025-01-14 19:12:03
『壹』 離婚男人選擇把兒子留給女方是什麼想法
第一、媽媽與孩子天然的情感無法割捨。
孩子是由媽媽,十月懷胎,經歷過痛苦之後生出的,媽媽對小孩擁有天然的情感,是難以割捨的。即使爸爸再親,媽媽都不安心把小孩子交給除自己以外的人養慧戚叢大。並且,父親並沒有像媽媽一樣的情感,他們沒有歷經十月懷胎,也沒有歷經生孩子的痛疼,甚至有的爸爸在媽媽懷孕時都沒有陪在身邊,所以對寶寶的情感並沒有媽媽那麼深。
因而,夫妻離婚,大多數是媽媽更不捨得小孩。父親對孩子的情感,關鍵靠後天的塑造。最重要的一點,父親對寶寶的情感,也在於對媽媽的情感,假如他討厭媽媽,甚至會連同她生的小孩都抵觸,並且現實中真有那樣的事。
第前櫻二、父親爭娃一般全是給老人爭,媽媽爭娃才算是為自己爭。
此外,父親對小孩子的心態,實際上還曝露另一個「本質」,那便是爭小孩是為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寶寶的長輩爭,並不是為自己爭。爭了他一般也不是自己帶,還是交給自己的父母。老人有生兒育女的傳統觀念,不願子孫旁落,便會攛掇父親去跟兒媳婦爭奪小孩。但是女人爭小孩,便是作為媽媽出於對孩子的愛,要想守衛小孩,照料小孩而已。
第三、男生自己處理不好家庭,離婚之後大多數會二婚,女人則不會。
許多離婚的男人以後都是會二婚,可是女人離婚後卻非常少二婚。 男人一個人往往沒法處理家庭問題,例如洗衣服,煮飯,帶娃,他們通常心有餘而力不足,便會要想二婚仔兄找一個女人照顧好自己,那樣小孩便會有一個繼母。而女人則不一樣,本來就生話在喪偶式育兒的家庭中,家務,帶孩子全是自己干。離婚之後也不會為了這種事去二婚,會一心一意照料小孩。換句話說,許多男人連自己的衣食住行都無法自立,又怎麼可能積極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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