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男生比女生早婚
❶ 為何優秀的男生都結婚早
優秀男人結婚晚還是早
各有利弊吧。結婚早的好處是可以早要孩子,早點學會和懂的擔當,孩子成人時,還有精力和時間多為孩子做些事。不好的是壓力徒增,兩人世界的浪漫減少,不再那麼自由;結婚晚的好處是可以充分的享受自由生活,可以為家和孩子積累更好的物質條件。不好的是結婚晚意味著要孩子也晚,出現孩子還沒成人呢,父母都已經老了。
我覺得晚結婚好,更准確的說,我覺得男人如果事業可以了,有可以負擔起一個家庭責任的能力了,那就可以結婚了,我覺得男生在結婚前,一定要把一切都做好,做好結婚的一切准備,包括心裡和經濟上的准備,心裡准備就是要在心裡好好的想清楚是否是自己最愛的,是都想好了要和這個人過一輩子,心是不是是在她身上,經濟上就是我說說的,把自己的事業做好,要考慮到以後結婚以後得花銷,以前掙錢一個人花,現在掙錢一家人花,沒有孩子的時候兩個人還可以花錢多點,有了孩子以後就要給孩子攢奶粉錢,上學的錢,甚至是以後結婚的錢,都要准備,所以,好好想好,畢竟婚姻只有一次,婚姻對女生來說是很重要的,對女生來說,結果就是心的歸屬,結婚後就認定了你這個人,不要讓她失望,晚結婚的好處就是可以認真仔細的考慮清楚,不會因為早早的結婚感覺過不下去而離婚。
❷ 為什麼男生法定結婚年齡比女生大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因此,各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有所不同:丹麥、波蘭、美國一些州規定為男二十一歲,女十八歲;瑞士、越南規定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
德國、新加坡、日本規定男為十八歲、女十六歲;俄羅斯規定為十八歲;羅馬尼亞、巴基斯坦規定為男十八歲,女十六歲;菲律賓規定為男十六歲,女十四歲。我國封建時代有早婚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歲婚嫁;宋明清時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
中國台灣「民法典」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
也有的同志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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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
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
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參考展資料來源:網路-婚姻法
❸ 為什麼現在很多男生都早婚,女生反而不想結婚
因為現在婚姻對於女生來說已經不是必要選擇,反而成為部分女生的負擔。男生早婚一是因為父母會過早催促並且為男生創造一些結婚條件,二是婚後男生的生活質量一般都能得到提升。但傳統的家庭角色的定位對女生卻並不友好,很多女生婚前可以過著幸福指數很高的生活,但一旦結婚,生活壓力接踵而至。當然並不是所有婚姻都這樣,但很多過來人的故事都讓女生對婚姻有極高恐懼而無半點期待。
男生結婚之後可以迅速調整自己進入正常的工作跟生活狀態,而女生結婚之後面臨的是身份從女生到女人再到媽媽的轉變,這種轉變需要女生放棄很多屬於女孩子的權力,承擔更多作為成年女性的責任跟義務。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很多男性不負責任,甚至不理解女生,把婚姻當成綁架女生的利器,女生自然不會再輕易被騙,寧願靠自己的努力養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