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女人為什麼愛纏足
Ⅰ 古代女子都要纏足,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
女子纏足是那時候舊社會對女孩子實施不堪入目的罪惡之一,纏足和性慾望和滿足男人的性興趣有不可磨滅的關系。男子要求女子為自己守貞潔,就要限制她的行動,不讓他對外有太多聯系,剝奪她和其他男子見面的機會,所以,纏足是一個辦法。《女兒經》上所說,為了什麼事情,然後被裹足了?並不是為了好看,這是害怕女性出家門,因此裹腳是來拘束她的。可是,女子纏足最直接的原因不就是為了滿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後,到了康熙七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
Ⅱ 古代女子為何要纏足
古代女子纏足是一種舊習俗,源於南唐後主的一名妃子,長期下來便成為了古代女子必須經受的事情。
這樣的例子很常見,比如說在唐朝的時候女子都以壯碩為美,統治者喜歡瘦腰,民間的所有女子都進行減肥,甚至可以絕食把自己的腰部瘦到最小。
其實不僅僅是在中國,在英國也有這樣的情況。當時的宮廷貴族也是以受邀為美,為了追求美,很多女性會選擇拆掉自己的肋骨來達到完美的身材。
Ⅲ 古代女子為何要裹腳
裹腳又稱纏足,裹腳這個習俗是對古代女性身體的摧殘,是由古代男性扭曲的審美所導致的。古代女性在身體發育時期就要開始纏足,在腳上裹上厚厚的布阻止腳的發育,讓腳一直處於嬌小的狀態,一直到身體發育成熟後,小腳已經形成,才會解去裹腳布。根據考古發現,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到了明代時期進入興盛時代,而到了清朝,裹腳已經成為社會各個階級的女性都遵守的習俗,整個社會的審美就是女生要以小腳為美,不裹腳的女性會被視為是異類。
辛亥革命之後,孫中山下令剪辮和禁止纏足,制止這種不良的傳統風氣。但由於當時人們還沒有從封建思想中完全轉變,老百姓不願意剪辮和去除裹腳布,甚至士兵強行把女性的裹腳布撕開後,這個女性就會自殺,因為在她們眼中,不裹腳意味著不能出嫁,意味著不是正常女性。
Ⅳ 舊時女性為什麼要裹腳
纏足起於何時
女性纏足到底起於何時,至今眾說紛紜,但其中一種說法,到是得到了較為廣泛的認同。
二是,據說源於某種畸形變態的性的審美觀。對此,古代可是出現了許多相關的艷麗辭賦。據說就在明清時期,文人騷客酬唱宴飲時,還發明了一種「妓鞋行酒」的小游戲。至於如何玩法,咱們不再說了。光聽這名字,著實讓人有些欣賞不了,有點惡心不已。
女子如果不纏足會咋樣
當然,在當時來看,如果誰家的女子到了該纏足的年齡卻沒有纏,那以後可是要面臨難以婚嫁的危險。所以,第十四集中,才會有仙草、白趙氏對白嘉軒寵慣女兒的抱怨。例如,白家老太太就總是為此而念叨著:
你慣得你娃都嫁不出去跟你說。
小說原著中,仙草面對丈夫心疼不讓給女兒裹腳時說:
一雙丑大腳,嫁給要飯的也不要!
如此看來,在以往的舊社會中,女子若真是不裹腳那她今後的生活是會受到極大地影響的。
纏足到底是怎麼個纏法
纏足一般需要的材料是,一條窄而長的布帶。
女子纏足的年齡一般早在四至五歲就開始了,一直要纏到成年等腳上的骨骼定型了才罷手。這時也才回把布帶解開,當然,更有極為不幸的,甚至要終生裹纏上那又臭又長的裹腳布直到終老離開這個世界。
由於恪守男女授受不親的古訓,所以,纏足一般都是由女子的母親和極為親近的親屬完成的。
纏足的一般步驟,大致是用漿過的長布帶分別裹緊女子的雙腳,在裹布帶的同時要將大腳趾之外的其他腳趾用力彎壓到腳底,前面只留一個大腳趾,從而形成一個腳尖。而且這種過程你可得每天重復。還有更為讓人恐懼的是,有時為了達到目的,還會給裹腳布中夾雜些尖利的東西,例如瓷器的碎渣,乃至令人發指的還有劃破筋肉的……由此也才有了那句像老太太的裹腳布又長又臭的的名句。
真是太殘忍,太血腥了!
所以電視劇中才會有白家老太太說的那句「裹小腳一雙,流淚水一缸」,其中飽含著難言的無奈與辛酸。
纏足這陋習何時被禁止的
纏足這種陋習,大概是在太平天國時期開始禁止的。辛亥革命前,在政府、開明士紳以及知識分子和傳教士的努力下,不纏足運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1912年3月,民國大總統孫中山發出禁止纏足文告:
通令各省一體勸禁。其有違禁令者,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
隨著整個時代風氣的逐步轉變,國民政府嚴禁纏足的號令也漸次取得成效。特別是在抗日戰爭期間,小腳女子們在躲避戰亂的顛沛流離中倍受所謂「三寸金蓮」之苦,於是纏足現象慢慢減少。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嚴禁女性纏足,並強令已纏足之婦女放足,這才使得這一陋俗惡習徹底退出了歷史的舞台。
Ⅳ 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
古代婦女為什麼要流行裹腳,一般的說法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態好看。其實不然,其中還有更多的原因。
古代的說法是為了增加」性趣「。古代認為:婦女的腳越小,她的性慾就越強,通過裹腳可以使婦女陰部集中發展,陰道部的皺紋會一層層加厚。使之更為豐腴和敏感。
由於限制了腳部肌肉的發展,臀部變得更為豐滿,對男人更有誘惑力;豐滿的臀部也利於自然分娩。古代沒有剖腹產,生育能力尤為重要。
古代男人的審美觀不同,認為小腳更能調動男人的性慾。更為變態的是把女人的鞋子當酒杯,直接把酒倒進鞋中飲用,美其名」金蓮杯「。
中國真正風行婦女裹腳是在宋朝,當時大多數婦女紛紛用人為的方法改變自己腳的形狀,使之成為三寸金蓮。
塑造女子三寸金蓮的工作通常是在女孩五歲左右,母親就開始為女孩裹腳,因為這時女孩的骨頭富有柔韌性和可塑性。再大一點怎麼裹也沒有作用。經過幾年會變成一種尖腳形的腳,這種腳最終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古代女孩承受了極大的痛苦,打造雙腳。並把雙腳視為最重要的部位。像保護自己的貞節一樣看待。這才有了後來《水滸傳》中,王婆的計謀,讓西門慶在桌子底下,摸潘金蓮的小腳。在宋代,摸婦女的腳,等同於現代摸婦女胸部。
拓展資料
纏足給中國社會帶來的危害
(一)勞動力減半——加劇社會貧困
人類社會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纏足,半為殘廢,纏足時代的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行必扶牆,拄杖持桿,有條件者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負的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至於出門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以氣喘吁吁,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馬亂,只有坐以待斃。纏足後的女子連走路都難,又怎能參加社會勞動呢?
(二)女人是「玩物」——失去獨立自尊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家庭地位都是由經濟基礎所決定的,纏足後的女子,行動不變,無法參加社會勞動和家庭中繁重勞動,社會和家庭中的財富都是由男子創造的,她們失去獨立人格和自尊,她們只是男子的附屬,是屬於男子的財產,男子把她們做為一種「玩物」。而纏足風俗的形成更加劇了女人是「玩物」。
(三)折筋又斷骨——身心受到摧殘
「媽媽經」有「不爛不小,越爛越好」之語。為了使小腳易於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爛的舉動。有人在纏腳布內故意放入碎石、瓦礫、瓷屑,有人用針刺刀劃的辦法弄破皮肉。想纏就一雙金蓮,非到折筋斷骨不可,掉落一、二個小趾也是家常便飯,女子纏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穩,夜痛不成寐,歷盡極度煎熬,慘遭至酷折磨。
金蓮的纏裹,血淚斑斑,慘無人道。俗話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千百年來,為了纏足,使無數無罪無辜女子身心受到摧殘。
總之,通過纏足風俗形成原因及危害的敘述和分析,我們對這一陋習有了一些粗略的了解,這種陋習已成過去,可它卻能給我們現代人以啟示,使我們懂得了我們應該有健康、正確的審美意趣,不能盲從和跟風,同時,女人要獨立、自愛、自尊,從而「纏足」這種陋習才不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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