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小腳知乎
⑴ 古代的女生都要裹腳,她們裹腳是為了什麼
直白的來說,古代的女生之所以會裹腳,其實就是為了滿足古代男性官能的感受,這實際上就是在封建社會當中對女性的一種剝削。
在古代的時候,對女人的這種小腳還有一個美稱,那就是“三寸金蓮”,從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看出來,女性在古代社會當中的地位是極其低的,而裹腳的這種行為實際上就是封建社會當中對女性的一種壓迫。正是因為古代的男性認為這種所謂的三寸金蓮特別的美,特別的漂亮,所以便要求女性來承擔這些痛苦,而慶幸的是在建國之後,這種裹小腳的陋習便是被徹底的廢除。
⑵ 中國古代的女人為什麼要裹小腳
北宋中期,中國的封建社會的經濟發展到極其頂尖的水平。物質條件豐富的情況下,士人們便到處尋歡作樂,尋求精神刺激。就是大家都熟知的文章第一、詞作千古、畫傳後世、書法絕倫的千古風流人物,蘇軾蘇東坡也曾用過「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表達了其對女子裹足的鑒定欣賞方式。
⑶ 為什麼古代的女生要裹小腳呢你覺得這樣對嗎
我們可以看到古代讓女生裹小腳。現在的人在看到三寸金蓮時都非常的震驚,因為大家很難想像有的人可以穿這么小的鞋。為什麼古代的女生要裹小腳呢?今天就讓我們討論一下。
⑷ 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
古代婦女為什麼要流行裹腳,一般的說法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態好看。其實不然,其中還有更多的原因。
古代的說法是為了增加」性趣「。古代認為:婦女的腳越小,她的性慾就越強,通過裹腳可以使婦女陰部集中發展,陰道部的皺紋會一層層加厚。使之更為豐腴和敏感。
由於限制了腳部肌肉的發展,臀部變得更為豐滿,對男人更有誘惑力;豐滿的臀部也利於自然分娩。古代沒有剖腹產,生育能力尤為重要。
古代男人的審美觀不同,認為小腳更能調動男人的性慾。更為變態的是把女人的鞋子當酒杯,直接把酒倒進鞋中飲用,美其名」金蓮杯「。
中國真正風行婦女裹腳是在宋朝,當時大多數婦女紛紛用人為的方法改變自己腳的形狀,使之成為三寸金蓮。
塑造女子三寸金蓮的工作通常是在女孩五歲左右,母親就開始為女孩裹腳,因為這時女孩的骨頭富有柔韌性和可塑性。再大一點怎麼裹也沒有作用。經過幾年會變成一種尖腳形的腳,這種腳最終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古代女孩承受了極大的痛苦,打造雙腳。並把雙腳視為最重要的部位。像保護自己的貞節一樣看待。這才有了後來《水滸傳》中,王婆的計謀,讓西門慶在桌子底下,摸潘金蓮的小腳。在宋代,摸婦女的腳,等同於現代摸婦女胸部。
拓展資料
纏足給中國社會帶來的危害
(一)勞動力減半——加劇社會貧困
人類社會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纏足,半為殘廢,纏足時代的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行必扶牆,拄杖持桿,有條件者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負的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至於出門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以氣喘吁吁,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馬亂,只有坐以待斃。纏足後的女子連走路都難,又怎能參加社會勞動呢?
(二)女人是「玩物」——失去獨立自尊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家庭地位都是由經濟基礎所決定的,纏足後的女子,行動不變,無法參加社會勞動和家庭中繁重勞動,社會和家庭中的財富都是由男子創造的,她們失去獨立人格和自尊,她們只是男子的附屬,是屬於男子的財產,男子把她們做為一種「玩物」。而纏足風俗的形成更加劇了女人是「玩物」。
(三)折筋又斷骨——身心受到摧殘
「媽媽經」有「不爛不小,越爛越好」之語。為了使小腳易於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爛的舉動。有人在纏腳布內故意放入碎石、瓦礫、瓷屑,有人用針刺刀劃的辦法弄破皮肉。想纏就一雙金蓮,非到折筋斷骨不可,掉落一、二個小趾也是家常便飯,女子纏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穩,夜痛不成寐,歷盡極度煎熬,慘遭至酷折磨。
金蓮的纏裹,血淚斑斑,慘無人道。俗話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千百年來,為了纏足,使無數無罪無辜女子身心受到摧殘。
總之,通過纏足風俗形成原因及危害的敘述和分析,我們對這一陋習有了一些粗略的了解,這種陋習已成過去,可它卻能給我們現代人以啟示,使我們懂得了我們應該有健康、正確的審美意趣,不能盲從和跟風,同時,女人要獨立、自愛、自尊,從而「纏足」這種陋習才不會重演。
中國網「三寸金蓮」背後的秘密 古代女人為什麼裹腳 網頁鏈接
⑸ 古代女子都要纏足,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
女子纏足是那時候舊社會對女孩子實施不堪入目的罪惡之一,纏足和性慾望和滿足男人的性興趣有不可磨滅的關系。男子要求女子為自己守貞潔,就要限制她的行動,不讓他對外有太多聯系,剝奪她和其他男子見面的機會,所以,纏足是一個辦法。《女兒經》上所說,為了什麼事情,然後被裹足了?並不是為了好看,這是害怕女性出家門,因此裹腳是來拘束她的。可是,女子纏足最直接的原因不就是為了滿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後,到了康熙七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