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為什麼必須要親屬簽字
㈠ 打無痛分娩為什麼需要簽字
無痛分娩前需要跟病人及家屬交代病情,無痛分娩的風險,並簽署知情同意書。交代風險時,一般會提到心血管意外如心衰的風險,病人及家屬表示理解並簽字確認。
之後如果病人由於病情變化發生了心衰,醫生只要及時發現並採取了正確的救治措施,通常沒有責任,除非發現醫生有違反醫療規范的處置。
所以必須要簽字,因為打麻醉對孕婦而言是有風險的,告知風險,避免醫鬧,是醫院有效規避手術可能出現風險的措施之一,不然沒有醫院敢打麻醉了,打了就有風險,出問題了醫院就得賠個幾百萬,醫院承受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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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打無痛為什麼要簽字
家屬拒絕無痛分娩簽字的主要原因有,對無痛分娩,尤其對打麻葯分娩鎮痛這一方式了解不夠,擔心會對胎兒有副作用。同時,無痛分娩的費用相對較高,不少家屬認為沒有必要花冤枉錢。
「現在一些醫院非要家屬簽字,主要是怕如果出現意外,會出現醫療糾紛。」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錢慧雲告訴記者,醫院需要家屬簽字同意是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並簽字……」
當產婦請求無痛分娩,而家屬拒絕簽字時,醫院該聽誰的?錢慧雲說,根據侵權責任法第55條的規定,在患者本人意識清醒,能夠表達自己意思的情況下,只要患者本人同意,院方就可以實施手術。「根據我國法學理論及相關法律,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時,上位法優先。侵權責任法是全國人大制定頒布,位階屬於法律,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屬於國務院制定頒布,位階屬於行政法規。法律效應高於行政法規,因此,應當首先適用侵權責任法,患者本人意見是第一位的。」
謝文敏指出,產婦在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如情況緊急,必須實施無痛分娩或者手術,但產婦家屬不配合拒不簽字,根據侵權責任法第56條,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同時,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0條,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時,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醫療機構應從產婦及胎兒利益最大化角度考慮,真正盡到救死扶傷的責任。
錢慧雲指出,在生命權面前,醫生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挽救生命,如何減輕病人的痛苦,而不是想著如何規避責任和風險。為了更好地保障產婦的權益,要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當行政法規和法律發生沖突時,要以法律為主,遵循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同時,法律上要進一步明確並擴大手術簽字人員的范圍,產婦本人可以獨立行使簽字權,在孕婦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不僅局限於產婦丈夫,產婦其他近親屬或關系人也可以簽字。
㈢ 沒有結婚證,生孩子是不是非得老公簽字,婆家人簽可以嗎
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第10條:「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簽字;患者因病無法簽字時,應當由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患者近親屬,由患者近親屬簽署知情同意書,並及時記錄。患者無近親屬的或者患者近親屬無法簽署同意書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關系人簽署同意書。」 所以,生孩子不是必須非得丈夫簽字。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來說,如果是順產,生孩子自己簽字就可以了。如果碰到剖腹產、順轉剖等危急情況,醫院可能要求家屬簽字。但是由於您沒有結婚證,孩子的父親及其父母簽字並沒有家屬簽字的效力,還需要您自己的家屬(您的父母或其他近親屬)簽字。另外,不同醫院對此可能有不同的規定,您可以咨詢您生孩子的醫院。
㈣ 剖腹產一定需要老公簽字嗎,剖腹產需要哪些人
隨著醫學的進步,剖腹產也成為了分娩產子的重要手段,一些怕痛或是身體原因的媽媽都會選擇剖腹產,但是選擇剖腹產就一定要做好准備,知道一些剖腹產的知識,有些產婦甚至不知道剖腹產需要誰在,剖腹產一定需要老公簽字嗎?
剖腹產一定需要老公簽字嗎
需要一方的直系親屬簽字的,不僅是剖腹產,其他手術也是要簽的、簽字是說明經過家屬同意的。不簽字說明不同意動手術,就不會動手術。有些地方不一定非得讓丈夫簽字,之所以醫院里通常讓老公簽字可能是因為孩子是兩個人的,法律上寶寶享有父母雙方監護權,那麼他的生命大權自然由父母雙方協商。再說你們之間的關系才是最親近的。
不過,為了避免意外情況發生或者婆家不太靠譜,孕媽媽生孩子的時候最好還是能夠讓娘家也到場。一旦需要手術,至少會有人首先考慮孕媽媽的安危,而不會過多考慮價錢多貴,失敗之後自己要承擔多大責任。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不需整的患者同意,並應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一件時,應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並簽字。所以剖腹產不一定必須老公簽字。在孕婦神智清楚的情況下不需要,我國法律規定婦女有選擇懷孕和生育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預。當產婦進手術室時,醫生會找到產婦的丈夫簽字或者直系親屬爸爸、媽媽都可以。
剖腹產需要哪些人
一般會需要產婦的丈夫會娘家人在產,因為丈夫和直系親屬具有簽同意書的權利。
在剖腹產的時候,並不是只有親人可以簽字,孕婦本人也可以簽字。只要生產的時候,女性的意識是清醒的,那麼完全可以自己做主,自己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如果孕婦確實已經失去了意識,則應需要孕婦旦仿親人的同意,在知情同模蔽纖意書上簽字。
另外如果孕婦情況緊急,親屬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簽字,或者不簽字,那麼醫院可以以產婦生命為第一重要,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當然很多女性會通過順產生育,但是以下這幾種情況的孕婦,可能只能通過剖腹產進行手術。
1、胎位不正。
並洞2、胎兒缺氧,羊水污染嚴重。
3、產婦產道先天狹窄、陰道有橫隔、縱隔或會有較大的腫瘤。
4、臍帶脫垂,產前大出血,胎盤早剝。
5、胎兒過大,尤其是頭部過大,與孕媽的產道匹配值相差較大。
6、孕婦患有心臟病,高血壓,重症子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