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男孩子提自己家產
① 是不是每個家庭都是男孩兒繼承家產女兒就要必須接受這樣的安排嗎太不公平了吧!
繼承權男女平等,但因中國傳統觀爛如圓念認為女飢塌兒是別人家的人,故在繼承上也有明顯體現。當然,橡旦這種傳統觀念已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了,女兒們可以依法維權,爭得自己的權益。
② 男生告訴女生自己有幾套房
男自身條件優秀或者想找比較優秀朋友自財產說才能相親程更機
相親畢竟沒情基礎所物質擺第位畢竟沒情門戶比較幸福且雙父母意願面雙父母滿意才允許兩接觸談朋友所家庭條件首先父母關都讓兩接觸呢
父母哥相親點籌碼已
顧慮父母明說看看意思要誤解
或者說家四套房給兩套外說哥哥幾套房沒錯啊
能些父母能重男輕思想覺家產留給男孩孩給家產要帶別家所給留遺產便明說
能故意做般孩找象都跟媒婆說送房即使家房給讓男主提買房嫁才能
想想男說房嫁給說房男願意娶男吃軟飯雖現給哥找象幾給找提前件事情讓媒婆知道找象更困難
所問清楚意思才行
追問 : 不過這邊女的陪嫁都有房子的。現在男女平等了啊。男的房子是男的自己了,當然女的陪嫁房子是屬於女方的,我爸是說過給我重新買套的。現在這個社會,男方靠女方家的也很多。生活中就有例子,我哥朋友是公務員家境不好,但是他老婆家有5套現在u住在女方家裡,現在的人想法巴不得女的陪嫁多點的呢,女的自己有房子又不是說要住在女的家裡,住是住男的家裡的,但是女的那套房子可以租給別人或則什麼的。我父母都跟我說過給我房子公平
追答 : 頭一次聽說女方陪嫁房子的。我們這都是男的出房子,女的如果想要平等可以陪嫁車子裝修和傢具。花的錢並不比男方少。 因為嫁過去之後是算男方家裡的人了,所以即使不和父母住在一起,也會買離男方父母近的房子,方便照顧男方父母。所以買房子是要男方來負擔的。 除非是倒插門的,才會由女方買房。不是說男女平等,而是老一輩有這個習俗。必須遵守。 我不知道你在計較什麼,如果是計較你父母把房子說成你哥的,怕到時候都由你哥繼承,沒你的份,你可以和父母明說的。這沒什麼。而且你父母也答應說給你買房了,你還擔心什麼呢? 如果是害怕你哥的相親對象貪慕虛榮,也沒有關系,這是你哥自己的選擇,他想找什麼樣的,是他的自由。你只是妹妹,無權干涉。 另外,作為女孩子,我希望你能多個心眼,即使家裡有房子也不要和外人說。找對象是找真愛,而不是房賣寬岩子。如果你沒房子,對方依然愛你,那才是真愛,如果你提前說了自己買房,自己陪嫁房子。那再有男孩喜歡你,你敢相信嗎?現在吃軟飯的男孩也不少。 新的婚姻法你也不用介意,誰結婚也不是為了離婚去的。 房子屬於誰,是只有離婚的時候才會遇到的問題。不離婚,就沒有任何意義。 你父母送給你的財產永遠都是你自己的,並不會消失。也不會變成兩個人的。 所以你沒必要怕以後沒房子而主動提出陪嫁房子。 男方出房子,你可以在裡面巧鬧住。父母給你的房子,你可以放在自己名下。到時候出了問題,也不至於一無所有。這是皆大歡喜。 但是如果你主動提出買房,男方也同意,這樣的男人你覺得會可靠嗎?
追問 : 我是溫州地區的哦。這邊女的都有房子,女的有房子是女方的並不代表那套房子作為新婚房,女的還是住在男的家裡的。
追答 : 那你還糾結什麼呢?
追問 : 就是一些話 讓我很敏感胡思亂想了,我是希望自己中御有房子,我哥相親好幾個對象都說女的家裡有房子會陪嫁房子給女的,我哥說他們樣子難看,一般現在的人都是看雙方家裡條件的,女方的房子是給自己,而且我不喜歡聽到嫁給男方的就是那家的人了,有點老思想了,好像就是一件東西一樣給你了就是你的了。我糾結的是擔心說給我的沒給,我爸上次說給我買套,我媽也說給我套房子。我的想法很簡單我覺得女的自己有房子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追答 : 你可以和你的父母明說。婚前給你的房子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婚後給你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他們想給你買房,就請在婚前買。 然後看看你父母的態度是什麼樣的。 女孩確實希望能男女平等,但是當周圍人都堅持老觀念,你一個人的力量就太小了。
追問 : 那到沒有老觀念。我這邊女的家裡好的都會給女兒房子的,因為房子比男的可靠,如果以後吵架了什麼的可以回自己家,如果男的很好的話,我那套房子可以租人賺點租金給自己花,男的其實住女的家也很多。我生活里有很多例子,女的可以住男的家,男的當然也可以住女的家了。我覺得我挺愛面子的,我那幾個親戚表姐都有房子,而且家裡4個孩子3女一男房子一人一套。我哥有幾個女的都說有房子,有個女的媽媽說有套已經寫她女兒的名字了
追答 : 其實你大可不必擔心,因為聽你說話,你家裡是有幾套房子的,並不是像現在很多年輕人一樣,連首付都買不起。想給都沒條件給。 所以你要套房子很容易。而且你父母也已經表示給你房子了。那麼就會有你的。 你如果擔心,可以和你的父母明說。 讓她們給你一處房子,反正早給晚給都得給。早給你房子,也免去婚後變成共同財產的困擾。 你直接說出來,有理有據,他們不會怪你的。
追問 : 結婚的話當然不希望離婚了,但是鬥嘴什麼的都肯定是有的,我家條件還好了,至少有好幾套房子,有些幾套房子的很少。而且自己的房子是永久的。男方沒房子的話我也不會選他的。我只想自己有套房子有安全感。跟我媽說過的,我媽只說過說結婚的時候會給我的,我爸說給我買套先裝修起來,我媽說難道讓我一個人住進去啊。其實我自己有房子男的住我家也行,因為房子是我的就不會低人一等的。我家裡人還行沒有重男輕女就是為我哥想得多
③ 為什麼只有兒子才能繼承家業,女孩為什麼不行
其實這只是一個誤區,是錯誤的認為,現在很多都是男孩繼承,那隻是女孩放棄了那個權利而已!並不是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 法定繼承 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沒顫瞎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洞纖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枯空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說女孩具有同等的權利,但是可以放棄權利!
④ 為什麼弟弟或妹妹總愛和自己爭家產。
在我們小的時候,家裡的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相親相愛,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上學,結婚,分家,工作。生活經歷和成長環境各不相同,導致兄弟姐妹間出現的差異越來越明顯,從而察仔引發矛盾。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生活經歷和價值觀的不同:隨著年齡的增長,兄弟姐妹會經歷不同的生活階段,面臨不同的問題和挑戰,因此他們的價值觀、生活方式、甚至是個性也會逐漸有所差異,這可能會導致理解和溝通上的障礙,從而引發矛盾。
2、親情缺失和歸屬感減弱:隨著年齡的增長,兄弟姐妹逐漸離開家庭,開始有自己的生活和社交圈,與家人之間的互動和聯系逐漸減少,這可能導致親情缺失和歸屬感減弱,進而影響兄弟姐妹之間的相處。
3 、經濟和家庭繼承問題:隨著父母的年齡增長,家庭財產和繼承問題也會逐漸浮出水面,這可能會導致兄弟姐妹之間的分敗行汪歧和矛盾,尤其是對於那些家庭財產分配不公或者存在爭議的情況。 在家庭中,資源的分配可能會引起爭執,比如父母給某個孩子更多的財產或者關注度等。這也可能導致與弟兄姐妹之間出現矛盾帶純。
最後,如果出現了兄弟姐妹之間的矛盾,應該如何處理呢?首先,要認真傾聽對方的觀點和想法,理解對方的感受和立場;其次,要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尋求和解和妥協的方式;最後,要保持冷靜和理智,避免情緒化和激化矛盾,有必要可以尋求專業的幫助和支持。
⑤ 為什麼爸爸媽媽的家產都給男孩子啊
這是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的傳統,子傳褲伍父業、繼承遺產、傳宗接代,而女兒是嫁出去的人,如潑出去的水,沒有胡中或父母遺產的繼承權培仿。
現在,時代不同了,兒子、女兒都有父母遺產的對等繼承權,但這只是在法律層面上講,實際生活當中,爸媽的家產還是給兒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