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院要孩子寫意願書
發布時間: 2023-02-19 08:14:09
⑴ 離婚法院要求孩子寫個跟誰生活的意願書怎麼寫
親愛的法官大人,我爸爸媽媽離婚。我感覺到非常悲傷。但是為了爸爸媽媽的幸福。我也只能同意了。但是。我想在沒有爸爸媽媽的日子裡。我會難過的。但是在今天一定要讓我表個態的話。我希望孩子離不開母親。我想跟我的母親一起生活。但是也希望。我的爸爸能經常來看看我。能給我在經濟上生活上給予幫助。雖然你們離婚了。但是我仍然希望我是一個有爸爸,又有媽媽的孩子。謝謝法官。
⑵ 離婚法院要求孩子寫個跟誰生活的意願書怎麼寫
範本如下: 《XXX關於父母離婚選擇撫養權之意願書》 茲有本人XXX因父母離婚原因,應XX法院第X民庭要求,書寫關於選擇撫養權意願書,內容中,父親XXX為甲方,母親XXX為乙方,本人XXX為丙方,內容如下: 經過丙方(XXX)慎重考慮,決定選擇同甲方(XXX)/乙方(XXX)方一同生活,並且選擇由甲方(XXX)/乙方(XXX)擁有我之撫養權,我將與其共同生活,並且履行有關義務。 經過丙方(XXX)同甲方(XXX)/乙方(XXX)商議,雖然我之撫養權擁有人選擇為甲方(XXX)/乙方(XXX),然另一方必須履行贍養費義務,直至本人18周歲,經過商議,每月為人民幣xxx(大寫)元,每月直接轉賬入本人監護人賬號,則甲方(XXX)/乙方(XXX)可在商議時間探視。 本協議已按照有關合同法案章程,一式兩份,且有甲乙丙三方簽字和紙模為據,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丙方 時間:⑶ 離婚孩子寫的意願書有用嗎
法律分析:有用。可以向法庭親自作意願表示,也可以寫書面的,內容主要就是希望能跟隨父或母生活,理由可簡單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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