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車買房為什麼都寫女人名字
1. 買車寫老婆名字有優勢
1、如果是用婚後收入買的車子,即使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用婚前的積蓄購買的車輛,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
3、如果是用婚前積蓄購買的車輛,登記在配偶的名下,則屬於共同財產;
4、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收起1、可以寫,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問題。
2、在我國,汽車屬於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產權採用登記主義。也就是說,固定資產的產權歸屬不看是誰出的錢,而是看登記在誰名下。
3、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無論這輛汽車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4、如果是在婚前買的車,登記到妻子名下,那麼即便是老公出的全款,車子的所有權仍然屬於妻子,是妻子個人財產。如果發生財產分割,老公是不能主張汽車所有權的。
2. 婚後買車寫女方名字
法律分析:婚後買車,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是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 買車寫媳婦名的好處
買車寫媳婦名的好處,因為婚後買車無論填誰的名字基本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而假如媳婦名字的話,能夠必需程度上的增進夫妻之間的感情。對婚後買的車,這中間那麼就會有著財產的瓜分。當然夫妻共同的財產是由雙方約定的范圍可以直揭做好分配的,但是在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協議決定其歸屬假如協議不成的話,會有法院來判決的。
想信對十分多處已婚的男女在購買車輛時,對買車登記究竟填誰的名字一定十分糾結。那麼買車登記填的名字就真的那麼至關至關重要嗎?買車寫誰的名字有什麼利弊?寫媳婦的有什麼好處嗎?
關於買車登記的財產歸屬問題
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限定,夫妻在婚姻關聯存續期間購買的車輛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理所當然不管是填寫誰的名字車輛一般基本都是夫妻一一共有財產。但想信還是有十分多男性車輛汽車車主以便顯示我們我們自己的忠誠,在車輛登記是填寫的是媳婦的名字,那麼填媳婦名字有什麼利弊呢?
弊端
年審麻煩:倘若車輛登記填寫的媳婦的名字,那麼每到年審的狀況下就必須由媳婦前往辦理,或是由媳婦開具一張代辦說明。
事故處理麻煩:同年審絕大多數,在處理車輛事故的狀況下還是需要吸附的身份證辦理。著勢必增添了麻煩。
保險辦理:汽車的保險一般基本都是每年度結算的,倘若填寫媳婦的名字,購買保險同樣是需要媳婦的名義購買,並且往後每天續保一般基本都需要媳婦的身份。
好處
雖說買車寫媳婦名字有著上述的弊端,但是無非是處理業務時有些麻煩罷了,倘若這樣子子的話能夠增進夫妻間的感情,這又何嘗不可呢?
好了,有關買車寫媳婦名的好處,買車寫誰的名字利弊這個問題呢,小編就給大家講就到這啦
4. 為什麼結婚必須得買房子為什麼買房子得男方付錢還要寫女方名字
我是「生態老兒」。
為什麼結婚必須得買房子?為什麼買房子得男方付錢還要寫女方名字?
我的觀點是: 結婚蓋(買)新房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也是剛需。
首先 ,結婚,就表示這對新人已經長大成人,結婚就有可能要分家立戶,房子是剛需。
其次 ,結婚,從古到今,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喜事。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會視自家的經濟狀況置辦喜宴、蓋(買)新房。圖的是新人新氣象、圖的是大吉大利。
第三 ,結婚蓋(買)新房由誰買單?按照傳統,一般都是男娶女嫁。娶,就是把別人的女孩子娶到自家來,相當於自己家裡添丁增口,將來生出的孩子姓氏隨男方姓,通俗地講是給男方傳宗接代。男方蓋(買)房的傳統可能因此一直流傳至今。
如果是倒插門,程序可反過來,個人可自選。
第四 ,結婚,蓋(買)新房,隨著時代的發展,已發生新的變化。過去基本上都是以種田為主,家家都有土地,哪家准備給兒子娶妻,就在自家地基上蓋新房;現在 社會 分工非常細化,農村只是360行中的一行,很多人因工作等原因離開了農村,或是意向城市,娶妻就可能演變到進城買房了。雖然買房的價格與自己蓋房的價格不可同日而語,但其意義和作用是一回事。
在我看來,結婚買房,它既不是彩禮、財產歸屬也很明確,女方大可不必將此作為結婚的條件。
至於女方要求寫上自己的名字,這已不是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已有明確規定,婚前男方全資購買的房產,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離婚,女方還是不能分得這套房的財產;如果男方僅是首付,後面的還貸就是倆人的共同貢獻,就沒有理由不加女方的名字。你只需保留好證據即可。
總之,現在婚姻自由,你可以去選不提這樣條件的女孩子。自身強大了,什麼問題都不是問題。
一孔之見,僅供參考。
我認為男人結婚娶妻買房是正常現象,把妻子娶回家沒房你住那兒。所以男方花錢買房實屬正常,沒有什麼理由可以拒絕,除非你倒插門可以不用花這筆錢買房。否則你必須得買,除非你的父母早已給你備好。
至於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這屬於男男方婚前財產。女方要求在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姓名的這個問題,這個採取男方誌願。男方願意你就把整幢房子給了女方,別人也無權干涉這屬於男鄉贈與給女方的房產。男方要堅決不同意,女方也無權強取豪奪。
這就是我的回答,純屬個人觀點。不當之處,請大家評論。
感謝廣大讀者朋友們的閱讀。
謝謝悟空您的邀請。
針對為什麼結婚必須得買房子,為什麼買房子得男方付錢,還要寫女方的名字?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第二,之所以結婚必須得買房子,那是因為如果你不買房子的話,你試試看,那個小姑娘願意嫁給你,平時談戀愛跟你說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爛」那是逗你玩,現在是一個很勢利的 社會 ,如果別年輕人結婚都有婚房,而你沒有,即使有小姑娘跟你裸奔,你面子上也過意不去,無臉見江東父老,親朋好友同事,更會用有色眼晴看你。
第三,之所以買房子要男方付錢,那是因為你(男方)娶人家小姑娘,而不是人家小姑娘娶你。人家小姑娘的父母把她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好不容易培養出來大學畢業,到 社會 還沒正式賺錢孝敬父母,又出嫁被你娶走,有的經濟條件父母,還要陪嫁妝給你(男方),等於是養了一個女兒,還有倒貼。
第四,之所以男方買來結婚房子,還要寫女方的名字。那是男方向女方表達的一種娶老婆誠意,還有就是對女方一輩子的承諾,也給女方父母一種安全感。
作為男生的我,這個問題也一直困擾著我。
房子這個大物件是生活的一個必需品,現在的年代不是父輩的年代,不能幾百塊錢娶一個媳婦,那個時候沒有房子也可以的,娶一個媳婦什麼苦都願意和你去吃。
現在的 社會 不行了,外面的誘惑也多,網路信息傳播也快,互相攀比之心也比較嚴重,再加上計劃生育的控制,生活壓力變大,每個家庭都是一個小孩,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一個不愁吃,不愁穿的未來。
這樣一來,自然男生壓力變大,不過這也不是肯定的,女方不出錢還要加她的名字,個人看法,加名字沒有任何問題,作為男生給你一個穩定和嚮往的未來,這都可以,可還是要認清一個事,我們娶的是老婆,可以從平等對待方面看,男生能給你的房子和車子。
作為女方這邊是不是也要做出一些付出,不能一方面付出,單方面的付出對現在 社會 是不可行的,也不是長久之計,婚姻平等,我給你房子給你車子,那我們結婚,女方的陪嫁自然不能太少,不然就說不過去了。個人看法和觀點。
哈哈,哈哈!你這個問題,真的問出了所有男同胞們的心聲,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但,仔細想想,好像答案又是無解,沒有理由,沒有原因,更沒有為為什麼,除非男同胞們想單身到底!
這是現在這個 社會 的潮流,更是這個 社會 的趨勢,因為早已不是男尊女卑的 社會 ,而是男多女少,女寵男卑的 社會 !
唉!很無奈啊!
女生們從來不會愁沒人要,哪怕離了婚帶著小孩,哪怕長相不那麼出眾,哪怕性格沒那麼溫柔,哪怕琴棋書畫,知書達禮,都沒那麼精通,都不是問題,只要她願意,自有人也願意。
可男同胞們, 如果你沒有很有錢,沒有名也沒有權;如果你沒有長的很出眾,如果你沒有能掙錢的技術和知識學歷,如果你沒有存款,如果你沒有被利用的價值,這就是問題。
我們老家,車房是基礎,黃金首飾是必備,且那手環是越重越好,最好一對成雙!
所以,老婆如此難找,結婚如此難結,還有什麼想不明白的呢?何必還要去追問,本就無解的問題呢!
默默的接受,且努力,就好吧!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結婚必須得買房子?
借用最近熱播的一個電視劇《三十而已》裡面的一句台詞:大家都是想要找一個避風港。結婚是為了想找一個避風港,但結婚本身不是避風港,房子才是。
而結婚買房子是證明一個人有財務能力、經濟獨立、有一定的財富能力的最佳表現。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買房子男方付錢還得加上女方的名字?這也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首當其沖的就源於我國男女比例失調。女孩子根本就不愁嫁,特別是那些本身條件就很優越的女孩子,就更是在精裡面挑選精英。
而且現在已經形成一個趨勢,女方出嫁首先得看男方有沒有房和車?如果沒有,就算女方再喜歡你,女方的父母也不答應。
而且在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變相的給女方下半輩子做保證,也就是所謂的安全感,畢竟愛情再轟轟烈烈也經不起日常生活的柴米油鹽的摧殘。
女方要在一段婚姻裡面付出,那麼她也是需要保證的,而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就是女生對於這段婚姻的最大安全感。
最後再提一點,新的民法典頒布之後,如果男方不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那麼男女方結婚之後,女方在這個房子裡面居住達到一定年限之後,就擁有了永久居住權。就算離婚了,女方依舊可以在這個房子裡面居住,男方沒有權利追趕。
圖源網路,如侵,聯刪!
作為一個律師,我個人認為這個完全不是問題。
可以隨便寫名字。
不過要分婚前還是婚後。
你說的這個情況大多數是婚前買房。
所以隨便寫,沒問題。保留自己的婚前出資證明就好了。
在文章最前面請允許我向大家分享一組數據:根據《2019年女性安居報告》數據顯示,過去2018年某房產平台的67724筆房產交易中,買家性別為女性的佔比47.9%,達到了過去7年來的最高值。
當然這其中不排除部分男方付款卻只寫女方姓名的購房交易,但是中國男性如此智商如此操作如此財力如此消費的比例佔多少?
我們再把女性分成30歲以下的年輕女性和30歲以上的單身大齡女性兩個群體來看,包括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南京、武漢、重慶、合肥、鄭州、長沙、蘇州、西安在內的12個城市中,30歲以上大齡單身女性的購房比例超過了47.9%的平均值,而且女性全款購房的比例達到了35.7%,遠高於男性。而在大齡單身女性購房中更加註重教育和地鐵配套,其中36.6%的女性首選學區房,64.4%的女性首選地鐵房。
分享以上數據的目的是告訴提問者:這個 社會 是分層的,雖然同為適婚女性,但是這些女性還存在不同價值觀、消費觀以及買房觀念的兩極化差別。
然後再來分享我個人的真實經歷,我購買第一套房子的時候只有24歲,是我同齡人中最早購房的,買這套房對於當時的我承受了巨大的壓力,背後也經歷了常人難以承受的磨難和辛酸,這里就不過多贅述了,我主要是說明我為何在這個年紀就買房。
當時我談了一個女朋友,對我非常好,中午回到我公司給我送飯,下班會來我公司接我下班。談戀愛期間她從來沒向我提出任何要求,反而是經常送我禮物。
談得時間稍久後,兩人共同的朋友就會半開玩笑地說:什麼時候領證結婚啊?
朋友們玩笑開得次數多了以後,我倆也在私下聊到了這個話題,女友平時對我非常溫柔,只有聊到這個話題時她很嚴肅地說:要結婚,得買房!
但是僅此而已,並沒有說買房必須寫她的名字,只是說結婚得有一套屬於我倆自己的房子獨立的空間,對於我的價值觀來說,這個要求並不過分且合情合理,因此這是我首次買房的來龍去脈。
以上客觀事實回答了提問者問題的後半部分,也就是說:買房子不一定非得男方付錢卻寫女方名字,部分女性自己就有住房並不缺房,部分女性的確要求男方買房但是並不要求寫自己的名字,因此如果你遇到一個女性要求你買房還必須寫她的名字,或許是因為她自身沒有安全感,或許是因為她對你的愛有所保留,也或許是她對你並不是那麼稱心如意。
下面再來回答為什麼結婚必須得買房子?
同樣這還是一個價值觀和消費觀以及教育觀的問題,婚姻即兩個彼此相戀的人通過合法手續結合組成新的家庭開始生活,這是一個必須當下決定卻影響後半生的重大決定,因此絕大部分女性在考量結婚對象時,會格外注重父母、親朋、閨蜜的建議。
而結婚必須買房這一點建議,幾乎是女方父母、親朋和閨蜜都會提出的諸多建議中的一種;
同時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和人生閱歷不同,因此造就了每個人看待衡量一個人的標准也不同,當女方父母、親朋和閨蜜對男方的五官、身材、工作、收入等硬體條件不滿意,但女方自己卻堅持選定這個人時,作為女方的娘家人會選擇退一步做出「要結婚,必須買房,並且寫女方名字」的要求;
另外就是目前城市內的教育片區劃分是與房產證相關聯的,例如北京中關村二小的學區房,房齡已經50年,總面積只有60平米,但每平米的價格已經達到了11萬。
即使不上名校、不過分注重未來孩子的教育,但至少得讓孩子有個學上吧?
我的價值觀是這樣的僅供提問者參考:如果我不願意比周圍人都努力工作、努力賺錢,只想著安穩度日,賺多少錢花多少錢,不計劃未來,只活在當下,那麼我不會要求別人也如此跟我過完下半輩子!
反之,如果我真心愛上了一個人,因為愛她想要跟我結婚,結婚的目的是照顧和保護她的下半生,並讓她過得比以前和現在更加的幸福,那麼買房根本不算什麼,不僅買房還買車、還買化妝品、還給她做她喜歡吃的東西、帶她去 旅遊 、實現她所有的心願。
前提是我真心愛上了這個人,有這個人值得我去愛。而並非為了結婚而隨便和一個女的講究的過日子,這樣的生活別說買房了,就是呼吸都感覺是痛苦的。
因此在回答完提問者以上問題後,我也想反問提問者一個問題:你真的有一個你深深愛著她、她也全心全意對待你的結婚對象嗎?如果有,我相信你不會提出「為什麼結婚必須得買房子,為什麼買房子得男方付錢還要寫女方名字」這樣的問題?你只會提出「請大神幫忙看看以下兩個戶型該選哪一個」這樣切實的問題。
以上回答僅供提問者自己反思和思考,不求其他高人認同。
中華五千多年 歷史 延續到現在, 存在即合理!
男人結婚花的是錢,女人結婚用的是命。
生理的先天優勢及 社會 發展讓男性承擔起了養家的責任,但在往後的婚姻生活中女人生孩子為家庭付出的也是男人所不能做到的, 社會 分工不同。
不管與誰結婚,男人都需要有房子,安家落戶。
寫女方名字這個看雙方意願,法律也保護男方的婚前財產不是嗎?
以利相交,利盡責散
夫妻是緣分,有利益的成分在裡面
個人覺得加愛人的名字理所應當,畢竟一家人要共同努力生活的。
住家裡,屋子不是自己的名字,你有安全嗎?
何況是缺乏安全感的女性
該加
如果我結婚,我可能都不會加我的名字
她有完全的支配權
愛是很絕對,很純粹的東西
很高尚
別玷污了它
5. 你支持婚後買房,房屋產證上要寫女方的名字嗎為什麼
我個人認為這件事情應該從正反兩個方面去分析去看待,要用辯證法的方法去看待,只有這個樣子才能夠對男方和女方都顯得公平。愛情和婚姻是人類生活當中最重要的事情,正因為有了愛情,男女之間才決定相互結合在一起,而房產是結婚過程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總而言之一句話,我認為在房產證上寫下女方的名字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情也不必要因為這個事情去苛責女性,但有的時候婚姻之中有些事情是要雙方面坐下來平心靜氣的去討論去商量的,不要激化矛盾,我們甚至可以由男方先墊付房子的首付款而後在婚後的生活,男女雙方共同還貸款這種方式,那麼女方把自己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也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不會再有人對這件事情再來說三道四,我認為這也是解決辦法的一種方式。
6. 買車寫媳婦名的好處是什麼婚後買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
汽車和市面上的其他大部分商品不同,汽車是屬於車主的固定資產,那麼這對於很多已婚的男女而言,夫妻在購買車輛時對於買車登記究竟填誰的名字都會比較糾結,那麼下面就來分析一下買車寫誰的名字利弊。其實夫妻之間不論是寫誰的名字,這輛車都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這輛車只要是在婚後購買的,就有一半是屬於伴侶的,我們沒有必要為了歸屬權而糾結。但是從用車便利性來看的話,一般是誰用車多就寫誰的名字,這樣日後處理相關事項才比較方便。
買車寫媳婦名字的弊端(男方用車多的情況下)
1、年審麻煩:如果車輛登記填寫的媳婦的名字,那麼每到年審的時候就必須由媳婦前往辦理,或者是由媳婦開具一張代辦證明;
2、事故處理麻煩:同年審一般,在處理車輛事故的時候還是需要吸附的身份證辦理,這勢必增添了麻煩;
3、保險辦理麻煩:汽車的保險都是每年度結算的,如果填寫媳婦的名字,購買保險也是需要媳婦的名義購買,並且往後每天續保都需要媳婦的身份。
買車寫媳婦名的好處(男方用車多的情況下)
1、媳婦能更開心;
2、媳婦能更快樂;
3、媳婦能更高興......
PS:以上說法反之亦然,並不針對夫妻之間任何一方,只陳述客觀事實以保持公正。
婚後買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
不重要,其實夫妻之間的這點小事完全不用糾結的,如果雙方都足夠體諒對方,那麼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當然如果不想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大家不妨就按著誰用車多就寫誰名字這條辦法決定就行了,再不行就把車價折半,買兩輛更加便宜的車一人一輛。
7. 買車寫老婆名字的好處和壞處是什麼
買車寫老婆名字的好處:
1、媳婦能更高興。
2、媳婦能更開心。
3、媳婦能更滿意。
買車寫老婆名字的壞處:
1、年檢
盡管小汽車六年才開展一次年檢,但假如買車時寫了老婆的名字,那麼年檢的情況下就需要老婆開一張代辦公司證實,讓老公拿著代辦公司證實和老婆的身份證號碼去申請辦理年檢。
2、道路交通事故解決
與年檢類似,假如老公開了寫了老婆名字的車產生道路交通事故,那麼在解決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依然要用老婆的身份證辦理。這顯然是帶來了不便。
3、汽車保險申請辦理
車子的安全全是按一個本年度來核算的,換句話說來講便是每一年必須為車輛買保險。假如買車時寫的是老婆的名字,買車時上保險也是要用老婆的理由選購,而且往後面每一年全是要用老婆身份證件去續險。
婚後買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
不重要,其實夫妻之間的這點小事完全不用糾結的,如果雙方都足夠體諒對方,那麼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當然如果不想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大家不妨就按著誰用車多就寫誰名字這條辦法決定就行了,再不行就把車價折半,買兩輛更加便宜的車一人一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