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老搶別人孩子
① 中國人口那麼多為什麼還有搶偷孩子的行為
愚昧無知。欠發達 。法律寬松,違法成本低 賣犯法判刑 然而買了卻沒事 還講什麼狗屁的養育之恩。誰讓他養了。 沒有買就沒有拐賣 買應該比拐賣罪更重
② 賀梅案貝克婦夫為什麼要搶別人家孩子
起因 賀家的失誤——不了解寄養協議 1999年2月23日,羅秦第一次把賀梅送到貝克夫婦手裡時,她不會料到這一送,會惹來一場長達七年的麻煩。 賀紹強當時被控性侵犯一位華人女性,丟了工作。妻子羅秦剛生下小賀梅不到3周,這個家庭就面臨斷炊的窘境。為了騰出時間找工作,賀紹強夫婦與當地的貝克夫婦簽了一個為期3個月的臨時協議,把賀梅寄養在貝克家。 「當地有一個專門到中國領養孩子的父母圈子,都是醫生、律師等工作體面、收入又高的美國人,貝克夫婦沒有孩子,但因為他們是做生意的『暴發戶』,不容易進入這個圈子。所以他們從1998年就在當地領養孩子的中介機構登記要領養孩子,到1999年才排到他們。」蔚宇說。 孟菲斯天主教會向記者證實了貝克夫婦是他們的「客戶」之一。一位叫Dianne的工作人員稱天主教服務處尋找合適的領養對象是基於對被收養家庭的傾向和收養家庭的環境的考慮。但由於對當事人隱私的保護,Dianne拒絕透露貝克家的任何情況,也拒絕說明在當時貝克一家是否最適合領養小賀梅。 錯解的寄養 臨時協議規定的3個月過去了,羅秦打算把賀梅送回重慶老家由母親撫養,並為孩子辦了護照。但一時間找不到回國的朋友幫忙。而這時貝克夫婦提出由他們出錢為賀梅重新購買一份「富人」的醫療保險。「他們對賀家說賀梅原來的保險是窮人的保險,不全面。你知道,父母都是愛孩子的,他們就答應了,並且簽了一份寄養書,就和把孩子送回重慶要簽一份寄養書一樣,只是暫時交出監護權而已。」蔚宇說。1年後,賀紹強的性侵犯案被判無罪。當夫妻倆去貝克家領回孩子時,卻被告知不得見賀梅,也不能把賀梅領回去。只有高中學歷的羅秦,當即哭昏在地,貝克夫婦叫來警察,說羅秦有精神病,不適合做賀梅的母親。 隨後貝克夫婦以賀氏夫婦遺棄賀梅為由,向地方法院要求剝奪賀氏夫婦的撫養權。